2020-6-9 16:59|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70041| 评论: 0|来自: 临汾金融网
(建设银行太原五一路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晋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建设银行太原五一路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韩鸿海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建设银行太原五一路支行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查不严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及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建设银行太原五一路支行罚款30万元;责令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山西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0年5月21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