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高燕泽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0〕26号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关于对高燕泽拟任临汾市霍州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进行核准的请示》(农银人寿晋发〔2019〕350号)及相关材料于2020年1月3日收悉。经审查,高燕泽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0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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