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李彦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0〕20号
工商银行临汾分行: 你行《中国工商银行临汾分行关于李彦明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工银临报〔2019〕18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彦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0年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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