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牛大东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0〕15号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你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关于牛大东同志拟任临汾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太光银发〔2019〕62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1人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核准牛大东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0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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