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李浩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19〕139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中华财险山西分公司关于对李浩拟任侯马支公司经理任职资格进行核准的请示》(中华财险晋发〔2019〕532号)及相关材料于2019年11月5日收悉。经审查,李浩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19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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