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丽芳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19〕150号
农发行山西省分行: 你行《关于张丽芳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农发银发〔2019〕15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丽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汾市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19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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