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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职工利用自媒体敲诈勒索!获刑五年六个月

2019-11-14 16:44|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3036| 评论: 0|来自: 传媒江湖

3人联手在自媒体发地产负面索删帖费,其中一位甚至是党报职工,一年共敲诈房产商44万。曾坦言:谁也别跟钱过不去,给少了就没意思了……


现年48岁的曹某铭就职于青岛日报社,在工作之余运营管理着名为“楼市time”“楼市参考”的两个微信公众号。另一名被告人何某静系青岛黑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经营人,同时担任楼市time公众号广告代理商。


自2018年3月31日起,曹某铭伙同何某静、付某钊,先后在“楼市time”、“青岛市楼市舆情”和“楼市参考”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世茂地产、青岛万德地产、龙湖地产、碧桂园地产的“不实负面信息”。这些地产单位出资3万元至22万元删帖费。


文章删除后,上述三人分赃。


既兴奋又担心,删帖的钱太好赚了


“曹某铭是楼市time、楼市参考等公众号的管理员,曹某铭在公众号上发的都是开发商的负面信息,一是为了博眼球、二是为了删帖挣钱。”何某静和曹某铭达成了默契,“曹某铭定价是删帖5万,我和开发商一般要10万,我从中可以和曹某铭对半分成。”


2018年3月31日,曹某铭伙同何某静、付某钊在曹某铭管理的楼市time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篇世茂地产公司的不实的负面信息,该地产公司工作人员联系付某钊为其删帖,何某静、付某钊、曹某铭商议后以删帖为名向世茂地产索要3万元删帖费,随后将此帖删除,后分赃。


期间,曹某铭对何某静说“谁也别跟钱过不去,给少了就没意思了。”


尝到甜头后,2018年4月11日,“青岛市楼市舆情”公众号发布一条青岛万德地产的负面信息,万德地产唐某联系付某钊删帖。为借助该帖的影响力,进一步向万德地产索要删帖费用,付某钊伙同何某静在黄岛大事件等微信公众号上转发此条负面信息。


万德地产以发布虚假信息将该帖投诉至腾讯客服。


为报复万德地产的投诉之举,两人商量欲使用黄岛大事件、青岛大事件、青岛市房地产周刊、楼市time、楼市参考等公众号联合增发万德地产的负面信息,并将预览链接通过付某钊发送给唐某以示威胁。


万德地产害怕自媒体联合发布负面信息造成群体上访事件,同意支付10万元买断费,后何某静付某钊各分得5万元。


成功得手后,此后两月间,三人又利用相同手段对龙湖地产、碧桂园地产、恒大地产和世茂地产实施敲诈勒索,分别索要5万元至22万元不等的删帖


其中,恒大地产未支付此款项,曹某铭又使用楼市time公众号相继发送多篇恒大地产负面信息。


付某钊则称,拿到钱后,既兴奋又担心,一方面觉得删帖的圈里太好赚钱了,同样还有点害怕,“但是在巨大利益面前,我还是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在圈子里协助何某静一起做危机公关,敲诈开发商。”


敲诈勒索,最高判10年


2018年11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发布案情通报称:称部分自媒体恶意发布地产公司负面帖文,以有偿删帖的方式进行敲诈。市局网警支队会同开发区分局展开侦查工作,于9月9日将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付某某成功抓获;9月17日,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投案自首。

判决书显示,归案后,何某静退缴赃款二十万元,曹某铭退缴赃款五万元,该款现扣押于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静、付某钊、曹某铭相互结伙,发布针对地产商的负面信息,抓住地产商害怕品牌形象受损、着急删帖的心理,敲诈勒索地产商高额删帖费及捆绑地产商的广告投放合作,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静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被告人付某钊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被告人曹某铭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与此同时,在案扣押的退赔款共计人民币25万元依法发还被害单位,并责令三名被告人退赔人民币共计41万元。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传媒江湖
资料来源:新京报、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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