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新闻

临汾银监分局依法查处农发行翼城县、吉县支行 违法违规发放贷款案

2019-5-13 15:42|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1273| 评论: 0|来自: 临汾金融网

摘要: 对涉案的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共计罚款410万元。

  临汾金融网讯(解刚)据山西银保监局官网消息,近日,经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陈述申辩意见复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临汾银保监分局依法查处了农发行翼城县、吉县支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案件,对涉案的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共计罚款410万元。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1日,农发行翼城县支行向翼众公司分5笔发放流动资金续贷贷款共计9400万元;2014年1月16日,农发行吉县支行向壶口玉米公司发放1498万元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短期贷款。两家支行在贷款发放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贷款担保操作流程有关规定和贷款“三查”制度,给不法分子伪造保证合同、动产抵押登记书、土地他项权证,虚构购销合同造成可乘之机,导致案件发生。案发后,农发行临汾市分行未及时报送案件信息,存在瞒报行为。

  临汾银监分局收到案件信息后,立即启动立案调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农发行翼城县支行罚款250万元,对农发行吉县支行罚款50万元,对农发行临汾市分行罚款100万元。对20名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2名高管罚款10万元,终止2人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1名高管5年任职资格。

  该案暴露出上述银行业机构内控管理存在诸多缺陷。一是岗位制约失衡,存在一人多岗办理业务,岗位间的相互制衡失效。二是制度执行不到位,案发机构未严格执行贷款担保操作流程,未落实合同面签、贷款抵押登记、担保监管及贷款“三查”等制度。三是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条线管理部门未能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的合规性审查不到位;内部风险、审计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贷款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四是违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将劳务派遣人员安排到信贷岗等重要岗位,埋下风险隐患。五是案防基础工作薄弱,对案防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员工合规风险教育不到位,员工行为排查不深入,内部问责存在“宽松软”等现象。

  下一步,临汾银保监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依法查处银行业大案要案,坚持违法必究、纠查必严,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联系电话:0357-3991268
联系QQ:649622350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