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4-11 14:54|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6844| 评论: 0|来自: 临汾金融网
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郭海芳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19〕27号
洪洞洪都村镇银行:
你行《洪洞县洪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郭海芳同志拟任董事、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洪都银发〔2019〕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1人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核准郭海芳洪洞洪都村镇银行董事、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汾监管分局
(临汾银监分局代章)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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