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3-1 13:52|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9383| 评论: 0
临汾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侯马市太行村镇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临银保监罚决字〔2019〕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侯马市太行村镇银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郭鸿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侯马市太行村镇银行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临汾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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