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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

2018-12-4 21:37|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6987| 评论: 0

  

  临汾金融网讯 12月3日上午,临汾市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工商联、企业家代表及《山西法制报》、《山西经济日报》、黄河新闻网、《临汾日报》、《临汾晚报》、临汾电视台等多家媒体20余人受邀参加会议。发布会由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少军主持。

  

  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少军主持发布会

  

  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俊茂介绍临汾检察机关支持、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主要工作情况

  

  市院刑事检察一部负责人宣读《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

  

  记者提问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

  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增强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为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始终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确保民营企业与其他经济主体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对民营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实行无差别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选择性司法。

  二、始终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理念,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保证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讲求办案方式方法,既保证依法办案,又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声誉信誉,为民营企业营造健康发展的法治空间。

  三、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惩治黑恶势力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串通招标等手段侵犯企业家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动,严惩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等犯罪。

  四、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高端智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突出打击以“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犯罪以及直接融资等领域利用金融监管薄弱环节实施的妨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五、加大刑事立案、侦查监督工作力度,坚决防止将民事商事纠纷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随意采取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的侦查行为。

  六、强化法律监督,充分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诉讼渠道,依法妥善办理民营企业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依法查办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枉法裁判等司法人员违法犯罪案件,监督纠正涉及民营企业的冤错案件。强化对涉企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因不依法履行执行职责及错误采取执行措施、错误处置执行标的物致使企业财产受到侵害的案件,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七、坚持罪刑法定,严格执行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对不该进行刑事追究的坚决不予追究。严格适用法律条文的兜底性条款,对无法律明确规定的不作扩大性解释,不作任意性推定。客观看待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组织、新模式、新平台、新业态等新型经营管理方式,对法律规定不明确、政策不清的一般不按犯罪处理。

  八、严把法律政策界限,正确区分罪与非罪,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符合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的依法及时变更,对符合从宽处理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依法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利。

  九、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涉及民营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监察环节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未采取留置措施的,检察机关一般不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在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全省检察机关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以及《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与临汾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三项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强与工商联、商会等非公经济组织的沟通联系,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等制度,认真倾听民营企业家的心声,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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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省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临汾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先后制定实施了《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若干意见》等意见和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加强产权保护,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收到了良好的法治效果。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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