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首页 › 处罚公示

建设银行深圳贷款违法流入地产 理财未与信贷风险隔离

2018-11-3 21:58|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934| 评论: 0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深圳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银监罚决字〔2018〕25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流动资金贷款借道第三方流入房地产项目,“周转通”理财产品未与信贷业务风险隔离,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9月30日,深圳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罚款8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联系电话:0357-3991268
联系QQ:649622350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