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金融网讯(韦向明 杨杰)9月30日,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仇振芳同志主持,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仇振芳同志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142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重点对条例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进行深入解读。 仇振芳同志强调,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全体检察人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将《条例》要求落到实处。 仇振芳同志就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把学习领会《条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不断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要加强自身建设,以新修订的《条例》为标尺,常学常看常反思,维护党纪的严肃性,规范自身言行,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三是要做好监督工作,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条例》要求落地见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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