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金融网讯( 任勇 张娟 杨杰 )近日,尧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张某某,穆某某又犯罪量刑错误一案在山西省晋中监狱开庭审理,临汾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四部部长吉彩菊、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娟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尧都区检察院司法改革后控申部门员额检察官首次出庭刑事再审案件。
在对晋中监狱收监执法活动的检查中,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驻晋中监狱检察室发现,由临汾市隰县看守所交付执行的罪犯张某某、穆某某的刑事判决书在量刑上有明显错误,经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复查认为原审法院对罪犯张某某、穆某某又犯罪裁判时量刑存在错误,依法向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临汾市检察院采纳该院意见后,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建议对该案再审,近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为达到再审最佳效果,该院控申部门积极准备,做好庭审预案,庭审中控申员额检察官有条不紊的发表了庭审意见,阐明再审理由,充分论证了检察机关的再审主张。临汾市中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出庭意见,并依法予以改判。
尧都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将案件通过抗诉的监督方式,促使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并改判,为深入推进该院控申部门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纠正错误的法院生效判决案件的办理做出了有效尝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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