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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管理办法已处内审阶段 不设牌照负面清单管理

2015-12-7 11:10|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1076| 评论: 0|来自: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2月7日,据财新网报道,目前由银监会牵头制定的P2P管理办法已基本成型,与市场流传版本相比,其内容更为框架性,将于年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权威人士向新浪财经证实,多部委共同参与的P2P行业监管办法,目前已处于内审阶段。

  报道称,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办法(下称《办法》)的总体思路是,实行负面清单制,在严禁十几项业务的同时,也对符合法律法规的创新业务予以空间。同时,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地方金融办负责风险防范与处置。这意味着P2P将不发牌照,而是采取类似小贷协会的管理方式,推动行业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等。

  对于业内一直关注的资金门槛和资金存管问题,《办法》将不对P2P公司设置注册金门槛,亦无杠杆倍数限制。同时,《办法》要求P2P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意味着原先的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也不被认可,资金必须从第三方支付在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上,转移到平台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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