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太原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关于核准戈进来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民银并发〔2017〕110号)、《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关于核准刘佳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民银并发〔2017〕11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戈进来民生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行长、刘佳民生银行太原大营盘支行行长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报送我局。 二、戈进来、刘佳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相关行可事项失效,由我局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山西银监局 2017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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