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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警察患癌症,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到底赔不赔?

2017-8-17 23:44|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854| 评论: 0

摘要: 水树华曾多次与保险公司理赔服务部和保监会联系,均未得到有效回应。

水树华是今年5月被检查确诊为原发性肝癌的,手术治疗后他得知,郑州市公安局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支公司为他购买了职工人身保险。但没想到,在水树华与保险公司沟通时,保险公司竟告知他因以前有乙肝住过院,肝癌不是首次患病而拒绝理赔。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水树华当了24年的警察,现在是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他因从事社区警务工作先后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郑州市优秀人民警察等诸多荣誉,同时还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今年5月8日,水树华因腹痛前往河南省人民医院诊疗,被诊断为原发性肝癌,随后转至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当事人

手术后,水树华获知,郑州市公安局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支公司为其购买了职工人身保险。但没想到,在水树华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事宜时,保险公司表示因其“以前有乙肝住过院,肝癌不是首次患病,拒绝理赔。”

大白新闻得知,水树华这次患病治疗花费了近七万元,大多都是借亲戚的。医保只报销了一半,剩余的都是自己支付。妻子也没工作,孩子今年刚考上大学,每个月5000多元工资,连吃药都不够。刚有起色的日子,因这场大病让家庭生活又陷入了困境。

水树华获得的荣誉

奔波了近两个月,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水树华发表微博向社会公开求助,他在微博账号“小警察的苦恼”发布了题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患肝癌,中国人民保险难保命”的文章,引发网友关注。

法院判决我们才认可

郑州市公安局为民警们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支公司购买了职工人身保险,水树华也是被投保的民警之一。在与保险公司联系的过程中,该保险公司理赔服务部主管周宝凤让水树华提供相关资料,但当他按要求把全部资料备齐递交的一周后,却得到了拒绝理赔的答复。

为何已经购买了人身保险却得不到理赔呢?该保险公司一杨姓工作人员告知水树华,“以前有乙肝住过院是首次患病,肝癌不是首次患病,所以不能进行理赔。”

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支公司理赔服务部主管周宝凤则表示,可以接收理赔资料,然后给其做出拒赔书面答复。“要想得到理赔得到法院起诉我们,由法院判决我们才认可,很多理赔都是这样办理的。”

水树华告诉大白新闻,保险公司是在混淆乙肝和肝癌的区别,肝癌是重大疾病,乙肝并不属于重大疾病。得乙肝的人并不一定就会患肝癌,并且这几年他每年体检都没问题,乙肝已经转阴性治疗好了。乙肝五项的第二项已经产生抗体,肝功、甲胎蛋白、癌胚抗原都正常,并且B超也只是提示回声粗没有报肝硬化。

水树华的肝癌诊断书

“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写的首次发病是指被保险人第一次发生并首次被确诊患上该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并且该疾病在该被保险人获得被保资格前并未发生或者有任何症状。他们现在想耍赖,认为原来乙肝症状就是肝癌的症状,这两个症状是不一样的。”水树华说,“他们的合同没有写明原来患乙肝的就不能参加重大疾病保险,也没有让我去体检,去年他们都已经收了一年的钱,现在居然说以前有乙肝不行了。”

水树华曾多次与保险公司理赔服务部和保监会联系,均未得到有效回应。他也曾拨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95518投诉电话进行投诉,目前也未得到回复。7月25日,周宝凤则向水树华表示,需打95518撤诉她才能受理其理赔资料。

唉,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钱到用时方恨少,这位警察不是患癌症第一个,也不是得绝症没钱治的最后一个,我们作为普通民众,要时刻准备资金,以备生活中的不时之需,打工赚到的钱不仅少,而且不稳定,但是投资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能够给你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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