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遆凤洲 2017年7月9日山西侯马的张建先生为其子庆祝十二岁生日,宴席设在侯马平阳劳动服务公司附近的元亨酒店。没想到前来祝贺的33桌(约250余人)客人,就餐结束后的三小时左右相继出现上吐下泻、头晕、肚子痛、腹泻、发烧、恶心等症状纷纷前往医院治疗,一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就此发生。 “民以食为天,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良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来抓,加大宣传,严格执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百姓生命健康”。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发文(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要在聚餐活动前,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等提前向本地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 而记者在采访侯马疑似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中得知:涉事的元亨酒店在宴席当日,因缺少硬件设施留样柜,所以并没有对食品进行全部留样。酒店多名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据知情人透露:其中制作凉菜的工作人员在事发当日尚且处于痢疾状态。 监管人员失职,对中大型聚餐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进行登记备案,酒家没有食品留样柜,留样不全不合格,酒家服务人员健康证不全,其中当天制作凉菜人员无健康证并且患拉肚子疾病,该酒家凉菜制作间严重不符合标准,食品加工场所脏乱差,食品原材料进货来源不明,没有台账记录等等。可以说这个酒家严重不符合经营条件,如此酒店何以在侯马能够运营几年?发生如此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是必然还是偶然?从本次事件中不难看出:惹起地方群众对此事件争议的内容,主要体现在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管理的几个方面: 一是深化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登记备案及分级管理制度。凡单餐就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主办者须提前2天向村级食品安全协管(信息)员申报,内容包括就餐时间、人数、场地食品安全条件、菜单、厨师健康状况等,村级协管(信息)员负责登记、上报和现场指导;单餐就餐人数300人以上的,由镇(街道、功能区)食安办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于聚餐前进行现场指导。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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