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太原分行: 你分行《关于兴业银行太原军旅苑社区支行迁址并更名的请示》(兴银晋请〔2017〕4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由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军旅苑社区支行营业场所由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北街52号变更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双塔南路“珺廷”小区商业2号,同意该社区支行名称变更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白云小区社区支行,简称为:兴业银行太原白云小区社区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山西银监局 2017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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