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19 18:57|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1354| 评论: 0|来自: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9日讯 今日,唐山银监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授权未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人员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
唐山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唐银监罚决字〔2017〕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杨叶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授权未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人员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行政处罚依据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唐山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7月7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