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金融网讯 日前,我省出台了《关于积极维护金融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干货”十足,针对性强。在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逐步企稳回升、“滚石上坡”的关键时刻,对于积极维护金融安全、构建良好金融生态具有战略性、根本性意义。 《意见》指出,我省金融系统总体运行稳健,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是全国金融领域不良资产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券违约风险、影子银行风险、外部冲击风险、房地产泡沫风险、政府债务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等风险点在我省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主要表现在信用风险上升、部分法人机构风险累积、企业杠杆率高企引发流动性紧张、担保链风险集聚、新兴互联网金融风险、各类市场交易风险和突发金融案件风险等方面。根据《意见》,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的八项具体措施为 (一)下大力气防范化解信用风险。 持续关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信贷风险,加大对集团客户及重点企业表内外、全口径风险的管控力度。发挥好企业债权人委员会作用,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确定稳贷、增贷、减贷、重组方案,支持优质企业,帮扶困难企业,有序退出“僵尸企业”。对主动去产能的钢铁、煤炭困难企业实行贷款重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利息。鼓励银行业主动释放信用违约风险,通过批量转让、打包处置等方式,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资产管理公司创新合作处置模式,重点加大煤炭、钢铁企业不良资产转让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重点扶持我省煤炭、钢铁等支柱性企业。紧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过剩产能等重点领域信用风险,积极防范新增不良贷款。采取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房地产去库存。 (二)下大力气处置化解担保链风险。 建立健全关联担保贷款监测台账,摸清关联互保底数。对于自身经营良好、有发展前景,但受突发事件影响出现暂时性资金紧张,且涉及债权银行较多、融资金额较大、风险波及范围较广的困难企业,可将存量贷款转化为银团贷款。对于受担保链源头企业风险影响,暂时资金紧张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具备长期偿债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的担保企业,采取必要的司法程序后,可在执行时效内申请法院延缓执行,给予担保企业代偿宽限期。对于受外部因素影响造成经营及还贷出现不确定性的企业,相关授信银行对其经营和还贷能力的判断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授信银行可采取新增授信置换其他银行授信,压缩授信银行数,使银行授信归集于一家或少数几家银行,减少授信银行由于处置策略差异导致的内耗。 (三)积极处置化解农村法人机构风险。 制定不良贷款清收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多措并举清收处置不良贷款。支持司法部门在公证、仲裁、案件审理、执行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协助清收不良贷款。建立法人机构流动性互助机制,实施“高风险行社资金扶持计划”和“大带小、好帮差、强扶弱”,推动高风险机构改制化险。加强农村法人机构资金业务和票据业务监管,完善法人机构内控制度,清理整治借冒名贷款和大额超比例贷款,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整改。 (四)积极应对流动性风险。 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重点企业债券发行备案、监测、预警机制,实时关注发债企业的资金运营情况,坚决防止企业出现债券违约。企业要科学制定资金运营和投资规划,避免出现集中兑付、还贷引发的流动性紧张。商业银行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对于发展前景好、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简单抽贷、停贷、断贷,采取联合授信或银团贷款模式,通过分类支持、降息续贷、推动重组、压缩退出等措施,避免企业出现极端流动性问题。加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动态调整、常备借贷便利、再贴现、再贷款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提高中小金融机构、涉农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满足金融机构流动性需要。严密关注省内金融机构在全国债券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行为,做好流动性预警监测。 (五)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 强化行业监管和风险排查,坚持打早打小。强化打击处置,有效治旧控新。强化信访维稳,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畅通诉求渠道,防止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情况发生。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六)有效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 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准入管理,严格控制进入资金的种类和数量,将市场规模控制在合理水平。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穿透式”监管,落实各市县的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和跨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针对互联网金融不同风险领域,明确工作重点,分类开展整治。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发挥互联网金融协会作用。 (七)妥善处置金融市场风险。 强化监管本位,坚持打防结合,有效遏制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活动;要维护保险市场稳定。督促保险机构回归风险保障,服务实体经济。查处违规违法套取保费的问题,治理保险市场乱象;加强银信、银证、银担等跨领域交叉业务的监管,加强对表内外各类资管计划、信托产品和银行理财等业务的规范,避免形成资金池及嵌套投资,防止关联性、跨行业、跨市场风险的交叉感染;加强各类交易场所的审批,重点加强交易场所新增交易品种、变更交易模式和主要股东的管理。深入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重点处理商品类交易场所涉嫌非法期货交易、邮币卡类交易场所集中竞价投机炒作、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违反政策规定、通过会员代理商等机构诱导大量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交易场所利用“微盘”交易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等违法违规问题。 (八)稳妥应对各类突发金融事件。 健全全省统一、分级监测的风险预警体系。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及金融机构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及时收集汇总苗头性问题。各市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定期汇总上报,及时化解处置,力争将金融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在萌芽状态。完善“区别对待、分类处置”的应急响应体系。各级政府要对各类金融突发事件的总体风险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针对不同成因、不同风险程度,研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科学选择处置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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