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1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批量转让个人贷款被银监会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监罚决字〔2017〕19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监罚决字〔2017〕19号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牛锡明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批量转让个人贷款。 |
行政处罚依据 | 《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2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监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