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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推进国企改革面临的困难及建议

2017-3-26 09:46|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1437| 评论: 0|来自: 市政府网站

摘要: 建议国家能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给予进一步明确,帮助企业顺利完成改制任务

     临汾市是我省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国有企业相对集中。长期以来,企业冗员多、负债高、负担重、经营机制不活、经济效益低下等问题同时存在,与我市经济转型、环境保护问题相互交织,导致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任务相对更重、难度更大。

一、国企改革情况
      临汾市国有企业改革涉及904户,其中实施改制的560户,占到总数的62%,涉及企业国有资产38.7亿元,在册职工5.56万人,离退休人员1.09万人。在560户改制企业中,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165户、股份合作制的88户、转让出售的22户、兼并的59户、租赁承包等其他形式的116户;实施关闭破产的110户(破产重组的61户,破产关闭的49户)。
二、推进国企改革的思路
      针对我市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初步确定了“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完善改制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的工作思路。
     “创新发展一批”就是:对已经实施股份制改革,且市场潜力较大,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如染化集团等公司),在改革方式上,拟采取宜扩则扩,宜混则混的形式,即通过增资扩股和产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做强做大;对具备公司化改革的企业,采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宜退则退的形式,将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控股、参股和民营的股份制企业。
    “重组整合一批”就是:对尚有一定资产,生产经营较为困难的企业,在改革方式上采取联合、兼并、转让国有产权等多种形式,实施重组整合,优化企业资产,挖掘企业潜力,激活企业机制,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对一时难以重组整合的企业,采取宜租则租,宜包则包的形式,即通过资产租赁和承包等方式,盘活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完善改制一批”就是:对于部分已经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但改制不彻底的企业,突出的问题是国有划拨土地未过户,职工国有身份未置换,进行二次规范改制。由企业制定改制方案,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进行改制。如粮食局和商务局所属企业。
    “清理退出一批”就是: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在改革方式上,采取宜关则关,宜破则破的方式,即通过关闭、破产,使企业退出市场。关闭破产企业,通过转让出售资产,筹措改革成本,妥善安置职工。对资产不足,但通过筹措能够解决改制成本的企业,使其尽快进入关闭破产程序,早日退出市场;对关闭破产资金缺口较大,难以进入破产程序的,拟采取分步实施,切块解决,逐步消化的办法。
三、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牢固树立全市国企改革一盘棋的大局观,建立健全国企改革领导机构,努力形成上下对口、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一是市政府充实完善调整国企改革领导组,国企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专人组成,负责指导全市国企改革工作;二是各相关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在市领导组的领导下推进下属国企改革工作;三是承担国企改革任务的相关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扎实推进县级国企改革任务。

  二是摸清基本情况。始终坚持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放在突出位置,掌握工作主动权,增强决策科学性,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门和重点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现状、需求和问题根源,为针对性的制定“一企一策”改制方案、全面推进国企改革打好基础。
  三是明确改革任务。紧扣中央、省委有关国企改革精神和出台的政策意见,围绕“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保障职工权益”这一中心,加紧出台全市国企改革相关政策,指导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由市国资委在广泛调查研究和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起草适合我市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各相关部门坚持“成熟一户改革一户”的原则,精准施策、一企一策,制定下属国企改革方案,对被列为“成熟”企业的,要明确提出各项改革任  务的完成时限。
  四是严格改制程序。坚持“职工自愿、企业自主、部门主导、政府监督”原则,严格规范企业改制程序,把好企业的改制方案制定、资产审计评估、改革方案审批和国有产权交易四个环节,做好清产核资、改制成本测算、政策兑现等重点工作,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是能通过改制发展壮大的企业不多。我市国有企业多数是上世纪70、80年代设立的,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实行“抓大放小”政策,市属及以下大多归类于“放小”的范围。到目前,除少数企业维持正常经营外,其他多数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企业经营困难,职工收入较低,甚至达不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相当部分企业长期不能发放工资。
  二是盈利企业少。根据初步摸底,市属110户国有企业中能够实现盈利的企业27户,其中,盈利5000千万以上的1户,1000-5000万的2户,500-1000万的1户,100万-500万的4户,10-100万的8户,10万以下的11户。
  三是拖欠额度大。全市国有企业拖欠工资、集资款、社会保险现象严重。据初步了解,市属企业拖欠社会保险一项就7亿多元(不含滞纳金)。如侯马纺织厂,拖欠总额高达21637.54万元,其中职工工资4691.7万元,集资款742.89万元,养保拖欠9853.23万元。
  四是资产负债率高。全市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从市属110户国有企业来看,资产负债率80%-100%的企业8户,60%-80%的24户,60%以下的25户,资不抵债和空壳企业53户。
五、几点建议
      一是受“三去一降一补”和“环境整治”等工作的影响,目前我市财力非常紧张,筹措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成本非常困难。建议国家能够参照去产能职工安置补贴标准,针对国有企业破产改制职工安置出台一些支持政策,给予部分财政补助补贴。
      二是建议国家层面能够对央企进行引导,鼓励央企将技术、管理、资金等优势与临汾的资源能源等综合成本优势深度对接,加大对临汾的针对性帮扶力度,帮助临汾培育发展新动能、新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盘活国有资本,搞活国有企业。
      三是我市有部分老国有企业建在原城区周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逐步成为了城市规划区内的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停产多年,除政府划拨土地外,其它资产很少,而如果用土地资产作为改制成本,目前又存在法律和政策上的制约,建议国家能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给予进一步明确,帮助企业顺利完成改制任务。(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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