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从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教训,惠农区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对2015年1-8月被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逐案评析,对是否构成瑕疵案件逐一界定,并与奖惩考核挂钩,实行责任追究。 “对被中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承办法官可以进行书面申辩。”惠农区法院相关人员介绍,在审委会上,由审监庭案件评查小组汇报原审案情、中院审理情况、评查小组初步意见,然后由审委会委员依次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实体处理、审判程序等方面进行点评、分析,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初步确定是否构成瑕疵案件。对被确定为瑕疵案件有异议的,承办法官可申请复议,对最终被确定为瑕疵案件的,将按照瑕疵大小予以追责。 据介绍,通过对瑕疵案件的界定及责任追究,能够使审判人员牢记审判经验教训,增强责任感,规范司法行为,从而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树立司法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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