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监分局关于核准郭鸿斌、秦江江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监复〔2017〕1号 侯马市太行村镇银行: 你行《关于郭鸿斌同志拟任侯马市太行村镇银行董事长任职资格的请示》(侯太银〔2016〕42号)、《关于秦江江同志拟任侯马市太行村镇银行董事兼风险总监任职资格的请示》(侯太银〔2016〕4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郭鸿斌侯马市太行村镇银行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秦江江侯马市太行村镇银行董事兼风险总监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临汾银监分局 2017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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