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4日,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顶板事故,致一名工人死亡。2017年2月20日下午16时,洪洞县煤炭局接到万安煤业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市煤炭局。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同时又是一起典型的迟报事故。 事故经过: 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山西陆合集团公司,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现属基本建设矿井,施工方为湖南湘煤基本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月6日,经山西陆合集团公司批复整顿,并报洪洞县煤炭工业局备案。2月14日零点班入井48人,自行出井47人,李增寿受伤被抬出井。经初步了解,湖南湘煤基本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队在运输大巷迎头冒顶处进行二次架钢棚时,右上方发生片帮,致使支护工李增寿砸伤,该项目部立即将伤者送往临汾市人民医院救治,2月14日9点20分左右,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初步分析:运输大巷迎头冒顶处进行二次架钢棚时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前未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 为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现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煤矿顶板管理 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矿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既要防范瓦斯、水害等重大事故,又要加强顶板管理工作,防止零打碎敲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顶板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掘进支护尤其是特殊条件下顶板管理工作,强化现场管理和检查力度,禁止人员进入未确认安全的区域作业,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 二、从严把握复产复建验收标准和节奏 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各煤矿企业要严格复产复建验收工作,按照《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关于2017年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临煤安发﹝2017﹞38号)要求,采取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验收方式和“提出申请、组织验收、审核签字、上报备案”的验收程序,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和先A后B再C的原则,有序组织复产复建验收工作,对新老工人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培训考试的不得复产复建,煤矿风险点预控管理、岗位风险预控管理落实不到位的不得复产复建,隐患未彻底整改的不得复产复建。 三、扎实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沉下去、严起来,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按照重点检查内容对煤矿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四、强化培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 各煤矿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顶板管理的教育培训,加强各类人员对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同时要强化各类制度及岗位风险防控知识的培训学习,使煤矿职工能够牢固掌握,牢记在心,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确保煤矿现场作业安全。 五、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根据领导批示,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有限公司“2·14”顶板事故调查上升一个档次,由市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信息瞒报、迟报原因,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令山西陆合集团所辖南庄煤业、基安达煤业、万安煤业立即停产停建整顿,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用等级降为D级。 来源:精彩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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