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2月30日电 据中共山西省临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消息,临汾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违规接待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期间,该院处理医疗纠纷、开研讨会、医改培训等共支出103.08万元,未规范报批、登记。特别是违规支出香烟费用3970元。2016年12月1日,给予该院原院长黄峪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襄汾县地震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2015年期间,襄汾县地震局违规发放值班补助31610元。2016年10月25日,给予该局局长王全生行政警告处分。 3、浮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乔宏江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7月,乔宏江借赴浙江省温岭市考察“名厨亮灶”之机,外出旅游并报销相关费用。2016年11月16日,给予乔宏江党内警告处分。 4、汾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孟树雄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9月9日,孟树雄上班时间驾驶单位公车去鱼塘钓鱼,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9月21日,给予孟树雄记过处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给予该局分管副局长丁国平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该局局长郭万根诫勉谈话。 5、隰县国安办工作人员张东东大办婚丧喜庆问题 2016年9月24日,张东东违规操办孩子12岁生日并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016年10月14日,给予张东东党内警告处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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