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是驰名商标“保利”的商标持有人,北京保合利佳文化俱乐部有限公司盗用此驰名商标以“保利俱乐部”名义向社会公众进行服务宣传与推介,其行为已经构成对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商标持有人特别声明如下: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未授权其他机构使用“保利俱乐部”名号,其他机构盗用“保利俱乐部”名号所引发的责任与后果与本单位无关,本单位保留追究侵权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2016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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