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成功破获一起骗取银行贷款近4亿元的惊天大案,其中涉及6家银行,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接到报案,称淄博某贸易有限公司伪造淄博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的印章,制作虚假合同,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柳泉分局在侦查此案中发现,淄博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印章被伪造一案,仅是冰山一角。 经侦查,曾在山东某银行淄川支行工作多年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对银行贷款流程熟悉,洞悉银行监管漏洞。2011年至2014年期间,淄博某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高某伙同其妻子李某,利用张某跟银行高管人员拉近关系,在张某的指导下,伪造虚假的淄博某贸易有限公司与淄博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的《煤炭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印章等相关材料,并安排傅某等人冒充淄博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骗取银行信任,先后从淄川工商银行、青岛华夏银行、济南平安银行、济南广发银行、淄博招商银行等银行骗取贷款,约计4亿元。目前该案涉案嫌疑人员9人,已经被悉数抓获归案。 警方分析,犯罪嫌疑人通常表面上拥有公司总经理、企业负责人等光鲜的头衔,出手阔绰,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利用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接触信贷人员,骗取信任,从而得以作案成功;银行执行贷款操作规程不严,部分信贷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明显漏洞。犯罪嫌疑人从银行骗贷款时,银行信贷人员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考察、验证,使银行的管理措施流于形式,为犯罪分子作案提供可乘之机;信贷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麻痹思想。犯罪嫌疑人通过熟人关系接触信贷人员,虚构贷款用途来骗取其信任,信贷人员因受熟人之托,对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查也不严、不细,导致犯罪嫌疑人能较轻易地蒙混过关;银行内部为追求经济效益,缺乏内部监督,不能及时发现和打击金融犯罪。有的银行信贷人员被骗取贷款后,害怕受到银行内部处理,不敢及时报案,有的甚至主动填补被骗贷款漏洞,以求“一时平安”,不配合公安机关查证,妄图瞒天过海,逃避打击处罚,这种投鼠忌器心理恰被犯罪嫌疑人充分利用,延长了其犯罪暴露时间,大大增加该类犯罪再次发生几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公司管理无序,为犯罪嫌疑人变现提供便利条件。 柳泉分局民警建议,完善公安机关与金融部门的通报制度,推进情报技术和信息深度共享机制。金融部门要从银行贷款的死帐、呆帐分析,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有关信息,配合行动,提高打击效果;金融部门要开展法制教育,督促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知法守法,警钟长鸣,共同建立预防金融领域经济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推动公安机关对银行资源信息深度共享,以通畅、实时的信息数据提炼优质的情报信息,提高防范、识别和打击金融犯罪的能力,扼制骗取贷款等金融犯罪的多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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