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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站前后违法停车最高罚款1000元?不属实!

2015-11-24 11:37|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1075| 评论: 0|来自: :山西日报

    对此类行为按照违法停车处理,处罚200元不计分

    “公交车站前后违法停车将最高罚款1000元!”11月上旬,这样一条消息在各大社交软件中传播。11月23日,记者调查发现,该消息并不属实,山西对此类行为按照违法停车处理,处罚200元不计分。

  “我省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大家注意了!”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局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消息一出,处罚之狠,让不少网友提出质疑。

  11月23日,记者与太原公交部门核实后得知,目前公交车并未安装此类抓拍违章的设备。同时,山西公安交警网当日也发文称,太原市不少公交车上确实装有电子监控,能够对交通违法实时抓拍,但这些移动探头并不是用来拍摄违法停车的,而是用来拍摄车辆违法行驶在公交车道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会责令其将车挪走,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交警会按照违法停车处理。我省对于违法车辆停靠后车内无人的情况,交警会开具违法停车处罚告知书,处罚200元不计分,并非消息中说的1000元。

  当记者将这篇不实消息在网上搜索后发现,此消息源自10月11日深圳交警发布的一则通告,标题是《深圳公交站台前后30米私家车停靠罚1000》,而网上被疯狂转发的那篇帖子,是有人故意将深圳改成了“我省”。据了解,在深圳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的,处300元罚款;在公交站点违法停车的,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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