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洪洞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晋保监许可〔2016〕441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洪洞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泰康晋发〔2016〕17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洪洞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飞虹中大街庄园小区6#、7#、66#、67#、68#房屋变更为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飞虹中大街孙保洪房屋。营业场所变更后,原址不得继续营业。 你分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有关许可证变更事宜。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2016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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