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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澄清:未要求商业银行停止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016-11-30 11:47| 发布者: 田红丽| 查看: 789| 评论: 0|来自: 观点地产网

  针对近日市场有传言称,央行部分分支机构要求辖区内部分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方面表示,相关消息并不属实,央行未要求商业银行停止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观点地产网讯:据新华社11月29日消息,针对近日市场有传言称,央行部分分支机构要求辖区内部分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方面表示,相关消息并不属实,央行未要求商业银行停止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虽然近日上海及天津均出台限贷新政,但却没有明显提出银行停止发放贷款的条例。

  11月28日,上海市住建委连夜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在上海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以及在上海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而天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也只是强调称,对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但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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