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保监许可〔2016〕427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洞县支公司迁址的请示》(国寿财险晋发〔2016〕52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洞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洪洞县飞虹东大街中国人寿洪洞县支公司办公楼一层营业大厅东侧及二层201-203号迁至洪洞县飞虹西街恒通建材市场商业区61号。营业场所变更后,原址不得继续营业。 你分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有关许可证变更事宜。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2016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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