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盘后,永创医药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存在关联方、股东资金占用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2015年度,永创医药关联方淮安永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累计占用公司资金2416.56万元;毕大伟累计占用公司资金4万元。2016年度,截止8月5日,公司关联方淮安永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累计占用公司资金909.53万元。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未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创医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永创医药表示接受,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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