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股转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股转系统表示,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退市机制是全国股转系统完善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市场进退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受访人士认为,新三板正实现从扩充数量到提升质量的转变,退市机制将为后续政策实施打下基础。 新三板将迎来退市常态化 《征求意见稿》对于主动终止挂牌、强制终止挂牌的情形和程序均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实施细则明晰了强制终止挂牌的11种情形:包括未能按时披露定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可信、重大违法、欺诈挂牌、多次违法违规、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公司治理不健全、无主办券商督导、强制解散、宣告破产、兜底条款等。 以“最近36个月累计收到股转系统三次纪律处分,会强制终止挂牌”为例,记者统计数据发现,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新三板市场共发布452次违法违规公告,其中85例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78例涉及信披违规问题,有不少企业违规在两次以上,其中不乏创新层企业。 联讯证券新三板首席研究官付立春指出,终止挂牌实施细则意味着新三板退市常态化的开始,预计未来还会有更严格的细则出台。这与之前股转系统提高新三板挂牌标准形成互补,让更优质的企业进来,让不合格的企业出局,以形成健康的从量变到质变的正向循环。 付立春表示,截至10月20日,新三板挂牌数量达到9216家,自2014年下半年新三板进入发展快车道以来,短短2年时间内,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已经远远超过A股上市公司数量;同时,根据Choice数据,处于申报中的总家数亦达到1695家,或许可以说新三板新增挂牌供给量和供给速度均已超越全球主要的资本市场。但不可否认,在新三板以极快的速度累积挂牌规模的过程中,挂牌企业正日渐呈现出企业质量参差不齐、信息披露不健全、主办券商督导不力等相关问题。付立春倾向于认为,新三板退市制度的完善,从“退”的角度为新三板已挂牌企业建立自净通道,优胜劣汰。今年以来股转系统对于新三板挂牌条件的若干问题解答说明等,则从“进”的角度规范明晰新三板挂牌条件,加强监管;新三板的监管方式正从指向规模化的粗放式“放养模式”,逐渐过渡到采用系统化“优选模式”,以塑造更为健康、优质的新三板挂牌市场。 安信证券诸海滨团队认为,通过建立进退有序、清晰明确的挂牌及终止挂牌标准,可以使得新三板市场保持相对竞争活力,为健康规范的新三板挂牌企业营造更好的监管环境。诸海滨表示,这次终止挂牌的《征求意见稿》使新三板在有序且常态化的退市制度上优于沪深两市,目前沪深两市还没有相应完整的退市制度,新三板在这一领域更为领先。 退市制度加大企业违规成本 北方某从事新三板投资的私募基金董事长表示,实施细则如果实施,新三板将会成为好孩子企业的温床,熊孩子企业的冷板凳。 对此,付立春表示,如果细则正式实施,会给部分企业带来压力,不但使企业更加自律,同时也提高了违规成本,对于优化新三板市场整体质量作用很大。 一家私募人士也表示,此前新三板企业的违规成本并不大,违规多以警告、自律监管为惩罚手段,如今明确多次违规将导致退市,这对于新三板市场有序发展至关重要。 据记者统计,2016年至今,已有13家新三板企业被券商发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风险提示,总体而言比例并不是很大,但某券商新三板研究员表示,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表现密不可分,这条细则就是要让僵尸企业和无发展前景的企业离开新三板,未来估计对于这个标准的制定会更严格。 此外,数据统计显示,最近三年有325例券商与新三板企业解除督导关系的案例,基本是企业出于战略考虑主动解除原有券商督导关系,但此次细则中提出的“无主办券商督导”或导致退市,这是否会使得券商主动与表现不突出的企业终止督导关系?对此,付立春表示作为主办券商,从挂牌到持续督导,面临的压力也很大,但如果企业没出现重大的违规违法等可能会导致强制摘牌的行为,券商不会主动提出“分手”。 此外,《征求意见稿》进一步重申了新三板挂牌企业申请IPO需终止挂牌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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