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宁波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昆仑健康宁波中支)虚列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宁波保监局决定对昆仑健康宁波中支责令改正,处罚款二十二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昆仑健康宁波中支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昆仑健康宁波中支虚列会议费34.9万元、业务招待费8.6万元。 上述事实,有昆仑健康宁波中支情况说明,财务凭证复印件,相关人员调查笔录,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 综上,宁波保监局作出如下处罚: 昆仑健康宁波中支虚列费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宁波保监局决定对昆仑健康宁波中支责令改正,处罚款二十二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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