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投资型保险产品在国内发展迅猛,除了人身险中的分红、万能和投连险外,非寿险投资型产品也逐渐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毕马威近日发布报告称,根据各家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投资部分存量规模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并且市场集中度很高。不过,非寿险投资型产品也面临多种风险,险企的风险管理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存量超3000亿 非寿险投资型保险是指由财产保险公司面向个人消费者开发和经营、具有保险保障和投资储蓄功能的保险产品。 据了解,按照投资部分收益是否约定,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可分为预定收益型(固定利率或联动利率)和非预定收益型两类产品。 受到寿险投资型产品的影响,我国于2000年首次出现了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然而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到来,保监会将投资型产品的规模与偿付能力150%以上的溢额挂钩,随后几年投资型产品在市场上几乎销声匿迹。2010年底,非寿险投资型产品重新现身非寿险市场,并且出现了非预定收益型产品。 目前国内市场上共有8家公司在销售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主要为联动利率的预定收益型产品,其保险部分一般为出险率较低的家财险或意外险。根据各家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投资部分存量规模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市场集中度很高,绝大部分份额由安邦财险和天安财险两家公司占据。 毕马威表示,在预定收益型产品中采用联动利率而不是固定利率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险公司的投资压力,但目前完全依靠国债/金融债/高评级企业债收益率支撑预定收益型产品的获客成本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一定程度的资产负债错配(如短债长投)来提升投资收益率,或者投资到更高风险的资产当中以提高投资收益率,如股票、不动产、信托、较低评级债券等。 而对于非预定收益型产品,由于没有保证收益,投资风险由保单持有人承担,与共同基金和投连险类似,保险公司需要作好尽职调查,筛选合适的投资品种,保持投资账户稳定增长,从而获得较高的管理费收入,同时降低退保率,保持客户黏性,实现与客户的双赢,但受到资本市场低迷的影响,近年来非预定型产品销售和经营效益不佳,这点与投连险类似。 面临多种风险 毕马威中国保险业主管合伙人李乐文表示,“中国的投资型非寿险产品呈现出期限较短,产品组合种类不够丰富,缴费方式单一,产品附加特征少,销售渠道有限等特点。但可以从近些年我国产品开发的演变中看出,该类产品正在不断完善当中,产品期限最高也可达到10年,产品组合方式开始突破单一的家财险,部分产品提供保单贷款,销售渠道出现网销等方式。” 从产品监管层面,报告认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发展受到监管政策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很大。毕马威中国精算服务合伙人黄博表示,“监管对于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前端的市场准入和产品开发控制较为严格,但在后端的偿付能力暂未作出明确规定。我国目前步入低利率时期,且存在着利率中枢继续下行的可能性。尽管监管已经限制了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的收益率水平,但这类产品在资产配置上仍旧存在着一定压力。” 在2013年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中规定,预定型产品的收益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1个百分点,5年以上产品按5年期利率计算。同时,从防范风险和适应市场发展的角度出发,中国保监会可规定申报产品的最高收益率。而非预定型产品不得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承诺收益或变相承担损失。 业内人士表示,在同样作为投资型险种的寿险万能险产品投资收益率普遍超过5%且有预定利率作为最低保证利率的对比下,财产险投资型产品的吸引力显然要略逊一筹。 此外,毕马威表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面临投资、承保、费用、退保、销售误导、流动性等多重风险。和万能险相似,其中影响较大的是,预定收益型产品投资收益无法覆盖负债成本的投资风险,并且如果出现大规模退保,或者资产负债期限错配严重(如上一批产品到期需要支付,而资产流动性不佳或出现违约,新产品销售又跟不上的情况),或者公司声誉出现问题,可能会造成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对此,毕马威建议,险企可增加产品多样化、开发较长期限的产品、增加期缴的缴费方式、丰富投资账户的种类、提供保单贷款选项、加强投资能力建设、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拓展营销渠道等来应对上述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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