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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开启新篇章

2016-10-15 22:30|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702| 评论: 0|来自: 金融时报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大数据、云计算及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迅速,互联网金融几乎触及到了金融业的方方面面。然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良莠不齐,有合法经营、业务规范的,也有违法涉嫌欺诈的,不仅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消费者权益也受到严重侵害。因此,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势在必行的举措。继8月24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于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监管部门对行业认识深刻,集中力量对风险隐患密集的像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及第三方支付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并都分别提出了综合性、针对性很强的整治要求。

  总体而言,此次整治方案一是找准了行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网络借贷机构突破信息中介职能定位开展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发放贷款;股权众筹领域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及非法经营证券;互联网保险领域的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及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第三方支付领域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以及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领域的具有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资质但开展业务不规范的互联网企业,以及未取得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资质但跨界开展金融活动的互联网企业;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发布虚假、违法金融广告等。二是精准施策,根据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特点,监管部门抓住关键环节切中要害、精准施策。采取严格准入和行为管理、强化资金监测、运用好技术并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力度等方法来专项整治关键环节,提高整治效果。监管部门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13条红线的设置、限额要求、备案制及负面清单管理等要求,可以预见未来的P2P网贷行业将面临整改浪潮,实现行业的优胜劣汰。资源将向规范经营的优质互金平台倾斜,不合规的平台将会将被清理出局,大大提高社会资源配置的有效利用率。三是注重时效,兼顾长远。此次互联网专项整治不但取得了时效,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纠正,而且完善了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框架,相继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则,初步搭建了互联网行业监管的架构,明确了监管部门的分工和职能,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长期稳健发展建立起坚实、有效的监管法律。( 作者:玖富互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杨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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