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山西证券(002500)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及财务顾问主办人李庆中、王鑫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的拟处罚决定为:1.责令中德证券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2.对李庆中、王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1、责令中德证券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2、对李庆中、王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五条等有关规定,就中国证监会拟实施的行政处罚,中德证券及李庆中、王鑫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中德证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经研究决定放弃行使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李庆中、王鑫均决定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随着处罚即将落定,中德证券的项目是否会恢复正常亦或仍受阻? 业内人士分析,中德证券作为保荐代表人的资格和业务不会受到直接影响,但财务顾问身份或影响继续。 担任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的前提之一是,担任前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者未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接受调查,中德证券从受到行政处罚之日起在36个月内已不能满足担任上市公司财务顾问的前提条件。 截至目前,中德证券目前在会的并购重组项目有2个。证监会公示的审核进度表上,这两个项目审核进度均被标为“因独立财务顾问被立案调查,暂停审核”。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