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位于山西南部,西靠临汾、襄汾,东连沁水,南临翼城,北接古县,辖2镇7乡、2个居民委员会、185个行政村,687个自然村,全县总人口12.9万,其中:农业人口9.9万,城镇人口3万,属省定贫困县。目前全县仍有66个村,5262户、23579人口没有脱贫,尽快实现脱贫致富,是浮山人民梦寐以求的期待。近年来,浮山农商银行把助农脱贫致富作为全行战略性任务来抓,用新认识、新理念、新举措、新作风务实推进精准扶贫。 一、主要做法 (一)扶贫对接,精准识贫。 该行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从中筛选、剔除孤寡老人、年龄超出贷款准入条件、存在不良记录(不含非恶意失信造成的不良,若归还不良用信后,仍可以给予信贷资金支持)的贫困户,结合“4S”服务工作,全面开展调查、评定工作,经调查,目前有信贷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46户,采用“福农卡”的方式对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随借随还、周转使用,最高额度为3万元(含)。贷款期限根据贷款项目生产周期、销售周期和贷款对象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2年。本年度该行计划投放信贷资金620万元。截至6月底,该行存量贷款中已向贫困户发放贷款3050.72万元。 (二)制定规划,精准脱贫。 该行积极同县扶贫局的对接,通过对全县行业分布情况的调查、摸底,计划对辖内蔬菜产业、核桃产业、苹果产业项目,结合县委县政府“一县一业”、“一村一品”进行重点支持,在详细掌握辖内贫困村、贫困户信贷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将在2016年继续贯彻国家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投放专项扶贫贷款,2016年扶贫信贷规模总计划620万元,其中计划支持贫困户户数150户,计划发放扶贫小额贷款金额520万元,其中支持具有带动作用的专业大户1户,50万元,能够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户,支持具有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1户,50万元,能够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十三五”期间,计划累计投放扶贫贷款达到4亿元,有效改善贫困村面貌。切实提高贫困户可支配收入,实现脱贫目标。 (三)包村包户,精准管理。 该行要求各支行包村,全员包户。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每个支行包村帮扶一个贫困村,每名员工包户帮扶至少一户贫困户,支行行长为精准扶贫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支行精准扶贫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分管信贷副行长为包村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包村的对接,客户经理为包户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全员做好包户工作,并具体负责本支行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同时该行实行问责机制,对未完成包村对接的支行,对支行行长进行问责,对包户对接推进进度缓慢的,对分管信贷副行长进行问责。由客户经理负责贫困村金融服务站、驻村金融指导员工作。 (四)分类施策,精准扶贫。 该行根据各级精准扶贫政策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辖内实际出台了《山西浮山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实施方案》,并根据省联社临汾办事处工作安排出台了《浮山农商银行支持重点工程项目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浮山农商银行金融支农工作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引导全行开展扶贫开发、精准扶贫、重点项目营销、支农支小等金融服务工作,以小额信用贷款、保证贷款为金融扶贫资金投放的主要信贷产品,明确了实施的办法及操作流程,主要办理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对已经形成规模、资金需求量较大的贫困户,采取抵质押、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办理5万元以上贷款,通过投放信贷资金,实现“直接扶贫”,对无意向创业的贫困户,该行包户人员联系、协调企业、厂矿,推荐其务工增加家庭收入,实现“间接扶贫”,推进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难点 (一)县域产业单一,支持发展转型缓慢。浮山县多年来以“一铁独大”为主要财政收入,虽然目前正在走“绿色发展”的道路,但专业化和集约化程度较低,效率不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缓慢。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缺乏创业创新发展的自主意识。大多企业多属粗加工企业,位于产业链上游,转型缓慢,加之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盈利水平普遍较低,发展后劲不足。 (二)山区农信社产品与服务创新不足。山区农信社在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企业贷款时,基本参照企业法人标准,缺乏符合其经营特点的授信管理、信用评级和利率管理等制度。农村经营主体由于缺少有效担保物,获得贷款较难。形成我行主要以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作为支持农村经营主体的主要金融产品,但该类产品存在额度小、期限短的缺陷,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要。 (三)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缺位。浮山县担保业发展缓慢,融资性担保公司数量少,注册资本少,担保能力有限。国有商业银行对风险管控较严,对担保公司实行名单制管理,并且对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占比进行压降,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分担作用十分微弱。本县仅有一家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低,准入门槛高,审查严格,造成贫困户贷款难,银行发放难。 (四)县域金融信用生态环境有待优化。浮山县金融生态环境尚未形成吸引内外部投资的“洼地”效应。如:部分种、养殖农户将贷款视为政府补助资金,到期不愿归还;部分农民甚至认为贷款只要拖欠一段时间就会得到减免。县政府部门对治理逃废债务的决心和措施还不够得力。 三、工作建议 (一)发挥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选择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示范基地,并以基地建设为载体,加大信贷和财政政策的支持力度,实现政策与产业精准对接。突出解决示范基地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创新解决担保抵押问题,将示范基地打造成扶贫开发金融服务的标杆。通过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提升改善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经营理念和生产经营方式。同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生态农牧业、绿色加工业、旅游业等产业的发展,有效抑制高耗能、高污染等落后产能的发展。 (二)争取财税政策的支持配合。有效整合农业、畜牧业、科技等各类专项资金,发挥其合力作用。全面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政策,降低特困地区金融机构经营成本,调动其布点展业的积极性。 (三)拓展涉农保险担保的保障功能。积极拓展保险市场,扩大承保规模,推动产品创新,健全涉农保险品种。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将符合特困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种植业、养殖业等项目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相结合的保银互动机制,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同时,应适度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发挥其降低农业贷款风险的辅助作用。 (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通过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和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加大农村及小微企业银行、非银行信息采集、录入,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扩大企业信用报告应用范围,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建设。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