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于都人王来福被于都县政府追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了“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成为江西省实施见义勇为保险制度以来的首例赔案,受害家属获得保险赔款70万元。 目前,该县在原有“一元民生保险”基础上,通过财政预算为全县民众增投了“二元民生保险”即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附加见义勇为保险,保障群众因自然灾害或见义勇为导致的伤残及死亡。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每人每次最高赔偿20万元,因见义勇为造成的伤亡每人每次最高赔偿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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