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 绿色 村庄 ”的申报与评定办法、评定标准、创建目标等已出台,到2020年,长治、晋城、临汾、运城市实现70%以上村庄达到“ 绿色 村庄 ”,太原、晋中、阳泉市65%以上村庄达到“ 绿色 村庄 ”,吕梁、大同、朔州、忻州市60%以上村庄达到“ 绿色 村庄 ”。 按照我省新公布的评定标准,“ 绿色 村庄 ”,对于村庄的绿色覆盖率,以及学校、卫生院、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场所的绿化覆盖率都有一定的标准,还包括建有一定数量的游园或休闲绿地,道路、坑塘、河道周边都有行道树绿化,村庄周边普遍有绿化林带,农户的房前屋后、庭院也要普遍栽树养花种草等。 此外,评定标准还涉及村庄是否有健全的垃圾收运体系,是否建立清扫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是否配备专人做好日常保洁,是否推广使用太阳能、地热、风能等节能节电技术,推广雨水收集利用、中水回用、污水再生利用等。今后,我省每年将依照上述标准,对申报的村庄现场考查,并逐项评分,做出审核评价。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