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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一段时期内原则上不再批设新支付机构

2016-8-13 11:52|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819| 评论: 0|来自: 证券时报

央行有关负责人就《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工作答记者问,央行表示,下一阶段,央行将继续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指导思想,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提高质量、有序发展”的原则,一段时期内原则上不再批设新机构;重点做好对现有机构的规范引导和风险化解工作,防范出现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为底线;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加大专项治理和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对于长期未实质开展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央行将依法采取取消相关业务种类、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监管措施。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支付机构,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于确有资本实力、资源优势、技术能力、合规意识和发展前景的机构,支持其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适当加快发展。对于倒买倒卖支付业务许可牌照的,坚决予以制止。

后续《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工作也将秉承这一监管思路,严格按照《中国央行关于<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15]358号)要求,结合支付行业发展情况和趋势,综合评估机构存续期间的支付业务经营情况、合规情况,发展前景等从严、审慎开展。

邓舸表示,目前有部分证券期货纠纷委托调价案件在受理中。纠纷调解一直在证券市场发展重要作用,2014年以来,证券期货调解案件近两千件,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调解工作的推进宣传,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证券期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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