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在2016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著名经济学家、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贾康在做“行业政策工具箱中房产税角色”主旨发言时表示,国际上有些开证房地产税的国家住房终极产权不是私有,中国大陆开证房地产税并不存在法理硬障碍。 “房地产税首先不是政策层面的,而是制度建设层面的一个问题。”贾康指出,房地产税应按照中央三中全会全面改革部署里面所表述的——加快房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房地产税有利于遏制社会中间的收入差距,防范两极分化,也会使直接税的比重提高,而减少低端的税收痛苦程度,改变原来以间接税为主的顺周期的弊病,这也是现代化税制必须追求的境界。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实施办法一定要适应中国的国情和公众的心理,不能照搬美国、日本等国家房地产税普遍征收的模式和经验,同时要做好税、费、地合在一起的制度协调,“一定要处理好社会可接受的负担,不同类型负担怎么样分流、归位、理顺相互关系问题,这是配套改革一定要处理好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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