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位于山西南部,西靠临汾、襄汾,东连沁水,南临翼城,北接古县,辖2镇7乡、2个居民委员会、185个行政村,687个自然村,全县总人口12.9万,其中:农业人口9.9万,城镇人口3万,属省定贫困县。目前全县仍有78个村,7617户、23579人口没有脱贫,尽快实现脱贫致富,是浮山人民梦寐以求的期待。近年来,浮山农商银行把助农脱贫致富作为全行战略性任务来抓,用新认识、新理念、新举措、新作风务实推进精准扶贫。 一、主要做法 (一)扶贫对接,精准识贫。 该行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从中筛选、剔除孤寡老人、年龄超出贷款准入条件、存在不良记录(不含非恶意失信造成的不良,若归还不良用信后,仍可以给予信贷资金支持)的贫困户,结合“4S”服务工作,全面开展调查、评定工作,经调查,目前有信贷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46户,采用“福农卡”的方式对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随借随还、周转使用,最高额度为3万元(含)。贷款期限根据贷款项目生产周期、销售周期和贷款对象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2年。本年度该行计划投放信贷资金620万元。截至6月底,该行存量贷款中已向贫困户发放贷款3050.72万元。 (二)制定规划,精准脱贫。 该行积极同县扶贫局的对接,通过对全县行业分布情况的调查、摸底,计划对辖内蔬菜产业、核桃产业、苹果产业项目,结合县委县政府“一县一业”、“一村一品”进行重点支持,在详细掌握辖内贫困村、贫困户信贷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将在2016年继续贯彻国家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投放专项扶贫贷款,2016年扶贫信贷规模总计划620万元,其中计划支持贫困户户数150户,计划发放扶贫小额贷款金额520万元,其中支持具有带动作用的专业大户1户,50万元,能够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户,支持具有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1户,50万元,能够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十三五”期间,计划累计投放扶贫贷款达到4亿元,有效改善贫困村面貌。切实提高贫困户可支配收入,实现脱贫目标。 (三)包村包户,精准管理。 该行要求各支行包村,全员包户。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每个支行包村帮扶一个贫困村,每名员工包户帮扶至少一户贫困户,支行行长为精准扶贫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支行精准扶贫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分管信贷副行长为包村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包村的对接,客户经理为包户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全员做好包户工作,并具体负责本支行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同时该行实行问责机制,对未完成包村对接的支行,对支行行长进行问责,对包户对接推进进度缓慢的,对分管信贷副行长进行问责。由客户经理负责贫困村金融服务站、驻村金融指导员工作。 (四)分类施策,精准扶贫。 该行根据各级精准扶贫政策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辖内实际出台了《山西浮山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实施方案》,并根据省联社临汾办事处工作安排出台了《浮山农商银行支持重点工程项目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浮山农商银行金融支农工作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引导全行开展扶贫开发、精准扶贫、重点项目营销、支农支小等金融服务工作,以小额信用贷款、保证贷款为金融扶贫资金投放的主要信贷产品,明确了实施的办法及操作流程,主要办理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对已经形成规模、资金需求量较大的贫困户,采取抵质押、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办理5万元以上贷款,通过投放信贷资金,实现“直接扶贫”,对无意向创业的贫困户,该行包户人员联系、协调企业、厂矿,推荐其务工增加家庭收入,实现“间接扶贫”,推进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难点 (一)扶贫担保证金难到位。本县仅有一家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低,准入门槛高,审查严格,造成贫困户贷款难,银行发放难。 (二)产业发展项目不突出。浮山县虽属省定贫困县,但多年来以“铁”为主,产业较为单一,农业开发项目少,农民发展意识淡薄“一村一品”产业规划、推进困难,致使发放贷款困难。 (三)社会信用环境较差。该县农业、农户贷款已发放近17亿元,其中:表内不良贷款达1.5亿元,2005年以来形成的不良贷款近12亿元(含历年核销、置换、购买等),政府农业项目累计发放4000万元,已经全部形成不良,出现了“抱团赖贷”的现象,致使农民还贷意识很差,整体社会信用环境恶劣,清收处置落实困难。 三、工作建议 (一)结合自身实际按期、足额投放扶贫贷款。该行依据制定的2016年及“十三五”期间扶贫贷款投放计划,要求各支行根据辖内实际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短期投放目标,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查、摸底的前提下,尽可能足额满足贫困户的信贷资金需求,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适时推进。 (二)掌握存量贷款中已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支持情况,避免重复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在信贷管理系统中进行逐笔查询,筛选出已经办理贷款的客户,此部分客户在前期办理贷款时已经进行了摸底、调查,在扶贫调查时不需要再次进行调查,将贷后回访作为此次贫困户调查的资料,避免了重复调查,减少工作量。 (三)同县委县政府的“一村一品”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加快扶贫工作推进。在开展金融扶贫工作时,该行同县域政府政策结合能够避免工作中走弯路,能较强的把控政策,政府实行定点帮扶驻村人员制度,该行实行“驻村金融指导员”,对工作进行协调、积极推动工作开展。(尉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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