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山西保监局召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会,向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通报山西省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情况、现场检查及行政处罚情况,强调保险专业中介监管政策改革后的监管要求,安排部署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 会议指出,“新国十条”“省十条”的颁布实施,保险行业形象逐渐改善,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认可越来越高。保险行业在服务农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积极参与灾害事故应对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强。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给保险专业中介发展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特别是随着简政放权的持续推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发展的环境会越来越好。部分中小财产险公司探索产销分离、服务外包,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发展拓展了空间、提供了机遇。 同时,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保险中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新兴业态对传统保险中介形成冲击,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发展困难。在当前的形势下,保险中介机构要围绕大局、坚定信心、抓住机遇、稳健发展。 一是坚决守住风险防范的底线。要做到防范底线要明、事前防范要密、事后处置要有的放矢。要建立重点领域、重点业务、重点机构、重点人员风险排查机制,加强定期全面风险排查和不定期专项风险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对个案经验教训及时总结,不断完善风险处置预案。 二是坚持科学的发展理念。要建立明确的市场定位和发展规划,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严格的考核及责任追究机制,加大保险中介服务研发设计投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应对迅猛发展的“互联网﹢”和多层次、多元化的保险需求。 三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积极参与行业基础建设与社会公益事业,让保险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真正实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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